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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中拍协宣传工作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2012/6/15 12:56:19  来源: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编辑: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223http://caa123.org.cn/caa/newsfiles/news/html/6D3BD1711B414BE1DCB40BA48C3C3767_image001.gif

关于印发“2012年中拍协宣传工作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

2012年中拍协宣传工作会” 于524日至2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现将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落实会议精神,共同做好行业的宣传工作。

附件1 2012年中拍协宣传工作会纪要

     2:  2011年行业宣传工作情况回顾及2012年宣传工作要点

 

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2012年中拍协宣传工作会会议纪要

 

52425日,2012年行业宣传工作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中拍协、全国29个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的代表,《中国拍卖》杂志和甘肃、湖北部分企业代表等43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中拍协张延华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全体代表出席文化部“文化市场法制宣传周”启动仪式

524日上午,全体参会代表出席了由文化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湖北省文化厅联合主办的“文化市场法制宣传周”启动仪式。文化部市场司庹祖海副司长及中拍协张延华会长在启动仪式上讲话。拍卖行业、画廊、媒体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张延华会长在讲话中说,20年来拍卖业将行业发展融入文化传承与传播的历史使命中,在促进海外文物回流、支持国家文博事业上,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她表示,中国拍卖行业积极参与艺术品市场知识普及和法制宣传工作,将以从拍卖感受艺术为宣传主题,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第二届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持续向社会公众介绍艺术品拍卖的基本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感受拍卖带来的丰富艺术、文化生活。

二、总结2011年行业宣传工作,讨论了2012年行业宣传工作重点

24日下午,与会代表就2011年行业宣传工作情况及2012年宣传工作重点做了热烈的交流与讨论。湖北省商务厅副厅长袁亚杰到会致辞,会议由中拍协副秘书长郑晓星主持。

会上,中拍协副秘书长欧树英首先就2011年行业宣传工作情况及2012年行业宣传工作重点做了说明,充分肯定了一年来行业宣传工作在制度建设、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和突发事件应对等三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围绕抓好重点活动、夯实基础性工作和制度两个层面做好2012年行业宣传工作。围绕艺术品拍卖、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以及标准实施等三方面开展做好第二届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网络拍卖应用以及国标、行标的业内外宣贯等重点宣传活动,同时围绕今年正式实施的《中国拍卖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做好行业宣传的基础性工作。

湖北、上海、四川、广西、广东等省拍协、《中国拍卖》杂志及甘肃四方、湖北德润古今等企业代表分别交流了2011年宣传工作的经验及2012年的工作计划。

三、研究了2012年“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方案及建立“拍卖行业媒体交流联谊会”的建议

25日上午,与会代表就如何联动开展好2012年拍卖行业“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以及建立“拍卖行业媒体交流联谊会”的提议进行了讨论。

山东、河南、北京、重庆、浙江、甘肃等省市的代表就如何因地制宜,开展好2012年重点宣传工作,搭建行业共享的“媒体交流平台”进行了发言和探讨。代表们认为做好拍卖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意义重大,需要发动中拍协、地方协会及业内企业的力量积极参与,为此,建立行业宣传工作的交流平台,是切实提高宣传工作水平的客观需要。

25日上午,会议还专门邀请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传媒学院副院长李志军做了《拍卖业如何面对媒体》专题讲座。

张延华会长在会议结束时做了总结讲话。张会长在充分肯定一年来行业宣传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强调要高度重视行业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作为关系行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抓好、抓实。她要求,动员全行业的力量从三个层面入手做好行业宣传工作:一是要坚持做好初级宣传工作。加大拍卖法等拍卖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搞好“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等宣传活动;二是要加强中级宣传工作。系统整理、归纳当前行业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难点和亮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媒体的宣传引导工作;三是要深入开展高端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向社会展示拍卖行业的长远发展前景,保障宣传工作在系统化、理论化的高度有序展开。

张会长最后强调,面对媒体,行业必须拿出诚意,把握“诚实”这一宣传工作的基本点,积极向社会传达行业主流声音,为更好发挥媒体和社会对行业成长的助力作用而共同努力。

 

 

附件2

2011年行业宣传工作情况回顾及

2012年宣传工作重点

 

各位领导、各省拍卖行业协会和拍卖企业的代表: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向一年来为拍卖行业宣传工作做出卓有成效工作和贡献的行业同仁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向各位就2011年行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做简要回顾,并对2012年宣传工作的重点做说明。

宣传工作是行业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2011年,根据理事会“加大正面宣传,重塑行业形象,创造和谐社会环境”的要求,协会领导悉心组织领导,各省拍卖行业协会全面参与,业内骨干企业积极配合,使得拍卖行业2011年的宣传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在制度建设、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和突发事件应对等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初步的经验。现将2011年行业宣传工作情况简要回顾如下:

一、建立行业宣传基本工作制度

为加强行业内部宣传力量的团结和整合,提高行业宣传工作水平,20116月,中拍协将此前不定期召开的“通讯工作会”升级扩展为“行业宣传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了由23个省(区、市)拍协和部分骨干拍卖企业共同参加的“2011年行业宣传工作会”。

会上,与会代表在总结、交流各省宣传工作经验的同时集中讨论了包括建立“宣传工作计划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制度”等三项制度在内的《中国拍卖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草案,并在做好行业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资金保障”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会后,根据会议代表的意见,经修订后,该办法提交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以中拍协[2011]72号文形式发出,已于201211日正式实施,为下一步整合全行业力量,形成有效宣传工作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目前,广东、上海、浙江等省市已经陆续建立、落实“宣传工作计划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下一步,中拍协将和各省协会一道,共同研究落实好工作制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发挥中拍协、各省拍协及拍卖企业优势,内聚人心,外塑形象,推进行业宣传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

二、组织完成首届“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等重点宣传活动

树立行业形象需要集中、主动的重点宣传。2011年“七一”前后,适逢拍卖法颁布十五周年,经张延华会长提议,中拍协联合各省协会以“拍卖服务社会生活”为主题,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在内的全国27个省市协会组织全国2000余家骨干企业,围绕主题开展了450余场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吸引群众达50多万人次。在这些活动中,行业同仁除向市民提供拍卖咨询、发放中拍协统一编写的宣传资料外,还举办了“诚信经营倡议书签字仪式”、“爱心捐款”、“宝物鉴定”、“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第一次集中地向社会宣传了拍卖的作用和意义,加大了公众对拍卖行业的了解,也极大地锻炼、凝聚了行业的队伍。

在中拍协层面,围绕2011年行业重点工作,我们也代表全行业组织了一系列的重点宣传工作。如,在全年内,围绕行业经营状况,我们重点完善了拍卖行业信息发布体系,开展并形成了“2010年拍卖业十大事件”评选、行业蓝皮书发布、各季度行业经营报告及艺术品市场经营报告发布为脉络的新闻发布活动;在第三届中拍杯拍卖师大赛期间,我们组织了“媒体感受拍卖”活动;与北京市拍卖行业协会共同组织了“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暨北京市公共资源拍卖平台”正式启动的宣传活动;策划组织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新闻发布和宣传活动等。

此外,各地协会在开展全国统一的咨询服务周活动之外,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有的地方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开展专栏报道、有的地方与电视台合作,策划开展拍卖知识的普及介绍等等。

以上这些重点宣传活动的开展对于展示拍卖行业发展成绩、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相互配合,积极应对媒体突发事件

随着拍卖行业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妥善应对行业负面新闻已成为行业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2011年内出现的“安徽汇德文化公司组织虚假拍卖案”、3.15晚会曝光的“北京金坤拍卖违规鉴定收费案”和6月初媒体对主要艺术品拍卖企业“假拍、逃税”的不实报道,在协会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中拍协理论宣传部及时与事件发生地的上海、北京等协会、行业自律部门及主要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沟通,采取协会声明和召开媒体见面会等形式对报道中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澄清和沟通,较为妥善地回应处理了相关事件,维护了行业的整体形象。

四、2012年度宣传工作重点

根据《中国拍卖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宣传工作计划制度”的要求,中拍协秘书处在2011年底的行业协会联席会上与各省协会初步商议了2012年宣传工作的重点,会后,部分省市协会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做了本地区行业宣传工作的规划。现在,经过近半年的工作实践以及目前行业形势的发展,中拍协建议,2012年行业宣传工作重点围绕“抓好重点活动、夯实基础性工作和制度”两个层面展开,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艺术品拍卖做好第二届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

艺术品拍卖是近年来拍卖行业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板块,也是各类正面、负面报道层出不穷的领域。2012年适逢文物艺术品拍卖发展20周年,为此,我们提议以此为契机,在今年6月—7月期间,以“艺术品拍卖20年”为主题,围绕艺术品拍卖知识普及做好第二届服务周活动。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系统宣传20年来文物艺术品拍卖的社会贡献,介绍艺术品市场常识,倡导“从业者诚信经营、收藏者理性参与”的理念,努力改变社会公众的认识偏差,树立拍卖业的积极、正面形象。

当然,为更好的覆盖更多拍卖领域,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宣传艺术品拍卖知识的同时适当延续2011年“拍卖服务社会生活”的宣传主题。

目前,围绕“艺术品拍卖20年”的主题,先期宣传铺垫已经展开。本月18日,中拍协已在《中国文物报》完成“海外回流文物见证文化繁荣”专版,将在国家文物局“世界遗产日”活动期间向社会发放5万份;与文化部合作的“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宣传材料已经完成编撰印刷;《回流文物精品集》的编撰工作也已经启动。

(二)围绕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及网络拍卖应用做好重点宣传工作

2011年底的四届二次理事会上,行业对依托网络拍卖平台,建设各地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做法,统一了认识。今年2月,最高院又在重庆召开了“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因此,预计今年一年,将是各地落实高院关于司法委托拍卖新司法解释的关键一年。为此,根据全行业推广网络拍卖、建设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工作重点,2012年行业新闻宣传工作要围绕各地“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及网络拍卖的应用”做好重点宣传工作。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对重点事件的报道,形成拍卖行业在网络拍卖、电子竞价领域的舆论主动权,形成拍卖行业主动提高透明度、不断接受社会监督的形象。

目前,甘肃、天津、江苏等地配合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建设,在网络拍卖、海关物资网上处理等方面做了很好的宣传工作。在此,希望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也充分关注这一宣传重点,有计划的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报道拍卖行业主动利用网络拍卖取得的成绩和具有导向性意义的事件、宣传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功能及意义,形成全国统一的宣传基调。

(三)围绕标准实施做好国标、行标的业内外宣贯工作

2012年是拍卖行业的标准实施年,一共有一项国标、四项行标陆续实施。其中,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及等级划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行业标准《拍卖术语》于1月1日实施;《拍卖师操作规范》、《机动车拍卖规程》和《不动产拍卖规程》3项行标于6月1日实施。

为引导企业学习、贯彻标准,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同时扩大5项新标准在业外的影响,建议各地围绕标准实施做好业内外的宣贯工作。

目前,中国拍卖、中拍网等已经着手策划介绍、宣传标准的专题;近期,中拍协还将组织主要机动车拍卖企业,以《机动车拍卖规程》为主轴,开展5项新标准在业外的新闻宣传活动。

(四)做好行业宣传的基础性工作

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拍卖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行业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012年将重点夯实行业宣传工作制度基础,在年内逐步建立管理办法要求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等制度,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首先,希望各省协会在今天共同研究2012年宣传工作重点,并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当地宣传重点工作,特别是宣传周的工作计划安排,在6月底前报中拍协备案。

第二,尽快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去年行业宣传工作会后,中拍协、及北京、上海等地拍协先后确定了各自协会的新闻发言人,但仍有不少协会目前没有明确。希望各省协会在6月底前尽快确定新闻发言人,报中拍协备案,以便中拍协及各省拍协相互沟通,形成行业对外宣传的统一口径。

第三,希望各省协会充分重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的建设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初步建立各省的相应工作机制。

此外,希望各省协会与中拍协一道,共同完成行业媒体交流平台的建设,实现通讯员队伍充实调整,完善行业新闻信息共享机制,达到有效提高行业宣传工作水平的目的。

当然,为进一步落实鼓励协会、企业参与行业新闻宣传工作,中拍协也将结合表彰、企业资质等级评估等工作,鼓励各省拍卖行业协会、各骨干企业在行业新闻宣传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总之,2012年行业宣传工作任重道远,希望通过行中拍协、各省区、市拍协和骨干拍卖企业的共同努力,能够为行业创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