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集中报名审查的
公 告
按照省法院通知要求,我院拟对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进行集中报名审查,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机构应自愿报名,自愿接受法院委托。
2、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四川省辖区内依法设立;在外省市设立、依法在四川省设有分支机构,在四川省执业两年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且机构同一类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三人。
3、机构应取得政府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具备从事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执业资质,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能力;同时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具有二级以上资质,土地评估机构应具有B级以上资质,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具有乙级以上资质,拍卖机构应具有AA级以上资质。
二、报名要求
1、集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信息平台”,网址:http://118.122.95.222:8083/sfjd)进行网络申报,无须提交纸质报名文件。
3、机构应按电子信息平台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资料,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的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及机构门庭照片1张,上传至电子信息平台“认证认可证书”处;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每个类别仅限申报一次,重复申报视为不通过;拟申报入围多个类别的机构应分别申报。
三、其他说明
1、机构报名信息由我院初审、省法院终审后,在电子信息平台上统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集中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我院不再组织年度机构集中报名,并依托电子信息平台对各入围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机构可随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入围或自愿退出;机构如有重要信息变更、执业人员变动的,应及时在电子信息平台中进行更新。
3、已入围我院2016年备选库的各机构仍须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网络申报。
4、报名审查期间,我院继续沿用《2016年度全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和评估、拍卖机构备选名单》,废止时间另行通知。
本院联系电话:0833-2402032、2429514、2402031
通达海技术支持电话:028-87566948
特此公告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