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3] 22号
![]()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
拍卖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拍卖协会、各有关拍卖企业:
根据商务部《拍卖行业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一)2012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
(二)2012年度内开展艺术品拍卖活动的其它拍卖企业。
二、填报日期
2013年5月25—31日
三、填报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在5月15日前通知本辖区内有关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认真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整理和准备工作,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填报。
(二)请各有关拍卖企业于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aa123.org.cn)中“行业专项统计”一栏,按要求进行填报(填报表网络模板见附件)。
当年未发生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的文物拍卖企业,也须做“0”申报;
填报时务必保证数据准确、完整、翔实,不得空白;所有要求上传之凭证需原件扫描(或拍照),图像清晰,不得造假。
四、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张 菁010—68392212
填报内容咨询:余锦生010—68391817
附件:1.数据填报流程
2.《2012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表(网络填报模板)》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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