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4]3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企业开展2013年度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查范围:
2013年底前领取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企业。
二、 核查内容: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4]3号)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典当、拍卖等行业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商建[2014]6号)要求,对全市拍卖企业进行年审。
三、核查要求
请拍卖企业在四川省商务厅网站上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4]3号)文件及附件资料,按照文件第二条“核查内容”的范围写出自查报告、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市财政局网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在媒体的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成都市拍卖QQ群共享自行下载“四川省拍卖业从业人员统计表”(附件3)、“拍卖企业基本情况和拍卖企业经营情况月报上报情况表”(附件4),制作封面和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不装订)。
另外,各拍卖企业还须另提交对风险排查承诺书;拍卖企业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电话)
四、 核查材料送交时间和地点:
请各拍卖企业于2014年 3 月10日前将核查材料一式二套送交草市街成都市政务中心5楼 成都市商务局窗口。
联 系 人:刘小丹
联系电话:61883739
特此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
2014年1月26日